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红外报警器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尊敬的供应商:
您好!我公司就尖草坪IC卡综合网点配备红外报警器向社会公开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需求
无线报警接收主机1台、无线红外探测器2个。无线调频收发,可记录报警时间等信息,接收信号灵敏度须≥1UV,探测距离不小于8米。
注:供应商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价税分离)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格。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否则,供应商将在一年内不再作为潜在供应商受邀参加我公司任何采购活动。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5、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6、付款方式: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合同金额。供应商收款需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价税分离。
7、供应商须于2024年 7月23日 11 时前将密封的《报价函》送至我公司 九层审计处。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51-7772088 联系人:魏肖鹏
采 购 监 督 电话:0351-7772026
2024年 7月 11日